首页
 
本院简介
 
新闻中心
 
业绩介绍
 
科研服务
 
经营咨询
 
国际交流
 
人才战略
 
讲座信息
 
联系我们
 

本院简介
企业介绍>  
组织机构>  
企业精英>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本院简介 > 企业介绍 >
 
本院简介—企业介绍
 

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90年,是西安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涵盖城市规划、城市设计、风景园林、交通规划、市政工程,并具有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文物勘查保护工程乙级资质。凭借强大的设计阵容、多元化的设计背景、多学科多专业的组合,已跻身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甲级规划设计单位。

我院现有职工170余人,组织机构合理,下设办公室、总工办、经营管理室、编研中心、总体规划所、详细规划所、城市设计所、交通市政所、制作中心等部门。全院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0余人,高级工程师31人,工程师40人,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留学归国人员4人,国家注册规划师、建筑师二十余人。

我院以“无私奉献、团结合作、创新高效”和“用规划精品惠泽千秋”为理念,完成大型规划设计项目6000余项,其中 “钟鼓楼广场”、“西安环城工程规划”、 “西安市第四次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等设计项目获得建设部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北大街城市设计规划”、“西安市北院门历史地段保护与更新规划”、“西安市环城南路城市公园及环境综合设计”、“敦煌市总体规划”、“西安市环城西苑规划”、“西安御道规划”、“大明宫地区保护改造总体规划”等二十余项项目分别获得陕西省优秀规划设计一、二、三等奖,为西安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今天,历史为我院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宽广的舞台,全院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服务西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中心任务,开放办院、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支撑发展,用规划人的聪明才智和无私奉献,去描绘更加灿烂的明天。

 

院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

1、我院的内外联络和综合协调工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研究院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工作;规划院党的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考评、人员调动、教育培训、纪检监察等工作;

3、负责我院财务工作:负责我院收入与支出的核算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项资产核算与管理工作;做好各项材料物资的定期与不定期的清查核对工作,确保账账、账实相符;负责我院各类会计报表和年终决算的编报工作;做好会计分析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负责财务有关账簿、凭证、表册等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4、负责我院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总工办

主要负责:

1、局各项任务的承接、设计任务书编制,相关资料的提供,组织阶段成果审查、最终成果上报、规划成果存档管理;

2、搭建规划信息查询平台:收集目前掌握的资料,对于市域内各类已审批的法定规划成果和各类研究规划成果的数字信息汇总,达到可根据空间位置、路名、建设单位名称等条目分别进行检索,定期维护和更新,提供市局使用,为最终形成全市规划编制信息平台打下坚实的基础;

3、组织各类项目的跟踪服务:规划编制成果提供以后,主动了解项目规划管理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配合重大规划研究小组进行及时检讨,按照程序修编规划成果,形成回顾报告;

4、负责制定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的政策与技术标准;

5、组织研究课题:针对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和规划审批中的热点问题,主动与市局联系,了解动向,配合重大规划研究小组编制具有前瞻性的研究报告;

6、负责控规维护;

7、负责协助局总工办进行规划公示;

8、编辑院“规划信息动态”:及时发布与院业务有关的各类项目信息和行业前沿动态,初步确定为每月一期。

 

(三)经营管理室

主要负责:

1、各类建设项目及指令性任务的规划设计合同签定,任务下达,成果交付,完成收入和经费到账情况报表;

2、编制“年度规划编制计划”;

3、各类设计任务完成的督促;

4、收集市场信息,拓展我院对外业务。

(四)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为院设计机构之一,主要负责:

1、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负责协助局总工办对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

3、负责协助局总工办汇报局长办公会工作。

 

(五)总体规划所

主要负责:

1、城镇体系及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市域内影响到城市功能布局的重大项目的规划任务编制,西安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检讨和评估(三年或两年),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县域以上层面城乡统筹规划的编制;

2、城市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城市发展相关资料的收集、分析;

3、总体规划阶段的各专项规划编制;

4、重点区域的总体规划编制;

5、城市重大项目的选址研究;

6、分区规划的编制。

 

(六)详细规划所

主要负责:

1、市域内县城、镇总体规划的规划编制;县域以下层面城乡统筹规划的编制;

2、分区规划的编制;

3、分区以下层面的专项规划的编制;

4、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5、控制性详细规划支撑体系的研究性工作。

 

(七)城市设计所

主要负责:

1、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县域以下层面城乡统筹规划的编制;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各层面的规划编制;

3、分区规划的编制;

4、分区以下层面的专项规划的编制;

5、重点区域及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

6、城市节点、街道景观设计任务。

 

(八)交通市政所

主要负责:

1、道路红线的编审;

2、配合其它所、中心规划任务的相关道路交通及市政工程规划工作;

3、城市及区县交通及市政工程的专项规划编制;

4、西安城市交通规划的编制和研究。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客户反馈 | 版权声明
     
  有可能需要的插件  
陕ICP备05006992号
Copyright@ 2010 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